
建筑產品CPD指令是歐盟制定的眾多強制性認證中針對建材產品的一個指令,其目的是通過一個統一的技術標準來消除各成員國之間各自不同的技術壁壘,促進自由貿易。由于建筑產品指令在各個成員國內存在較大差異,因此,歐洲委員會計劃采用新的建筑產品法規(CPR)代替現有的建筑產品指令。
CPR(RETULATION (EU) No 305/2011 – CPR)是2011年3月9日歐盟頒布了新的建筑產品法規,取代了舊的建筑產品指令(89/106/EEC – CPD),并通告CPR將于2013年7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新的法規對建筑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程序要求及技術語言將更透明,更嚴謹,更精準,保證歐盟用戶(建筑師、工程師、施工人員)選擇最適合建筑工程預期用途的產品。
產品必須適用于符合其預定用途的建筑工程(整個工程和工程的各獨立部分),同時要考慮到經濟性,就此而論,工程必須在遵守包含以下基本要求的法規條件下滿足這些要求。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這些要求必須在經濟合理的使用壽命內得到滿足。本要求通常涉及可預期的行動。
1.機械阻力和穩定性
2.發生火災時的安全性
3.衛生,健康和環境
4.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訪問性
5.防噪音
6.能源經濟和保溫
7.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
ANEOR是國家認可機構(ENAC)授權的公告機構
涵蓋產品
展開歐洲法規305/2011,也建立了建筑產品的協調標準, 產品覆蓋任何以永久性方式包括在建筑工程內的任何產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建筑產品舉例:火災探測和火警系統、建筑五金件、瓷磚、建筑用玻璃纖維、地板、衛生潔具等
為了使用CE標志,建筑項目必須由統一的技術規范涵蓋。產品的協調標準必須在歐盟官方公報(OJEU)中引用,該公告確定CE標志何時是自愿和強制性的。 OJEU中引用的統一標準清單可在此處查看。
優點
展開對于制造商:
CE標志被不受限制地允許進入歐洲市場,避免技術壁壘。
CE標志也得到其他全球市場的認可
對于CE標志的用戶:
CE標志確保聲明條款在整個歐洲統一一致。
認證過程
展開制造商是否可以在其產品上使用CE標志,取決于此類產品是否能滿足法規(EU)No 305/2011建立的評估驗證系統(AVCP)的基本要求。
公告機構根據不同的產品選擇歐盟委員會的不同評估體系。AENOR提供以下服務:
1+體系
根據測試,計算,表格值和描述性文件評估建筑產品的性能。
制造工廠和工廠生產控制的初步檢查
跟蹤檢驗工廠產品的生產控制
產品的取樣跟蹤測試
1 體系
根據測試,計算,表格值和描述性文件評估建筑產品的性能。
制造工廠和工廠生產控制的初步檢查
跟蹤檢驗工廠產品的生產控制
2+ 體系
制造工廠和工廠生產控制的初步檢查
跟蹤檢驗工廠產品的生產控制
工廠生產的監督審核可以與ISO 9001管理體系審核相結合